政府與廣東省簽署2015至2017年,東江水的供水協議。
發展局局長陳茂波及廣東省水利廳廳長林旭鈿,在特區政府一眾問責官員和中聯辦主任張曉明等人陪同下,簽訂2015至2017年度的供水協議。將繼續沿用2006年起,使用的「統包總額」付款模式,即政府每年支付固定費用,再按實際需要輸入東江水。
今年亦是東江水供港五十周年,行政長官梁振英致辭時表示,東江供水體現香港與內地密不可分的關係:「五十年從未間斷的東江水,體現了國家對香港一貫的關懷和支持,即使在內地乾旱時期,香港仍然獲得保證供水,更體現了廣東同胞對香港的特殊照顧。」
廣東省省長朱小丹稱,未來會不斷強化供水管理系統,確保供港的水質安全:「始終把對港供水工作作為重要責任,重大使命,堅持嚴格安全管理,確保對港供水,充足的水量,最好的水質,合理的水價。」
根據去年十月,政府呈交立法會的文件顯示,每年需付約40億港元購買東江水,而協議每年供水量上限是8.2億立方米。
本港在上世紀六十年代之前經常要實施制水,更試過要四日供水一次。為解決食水短缺,港府1964年與廣東省當局達成協議,翌年起,香港每年向廣東省購入6,800萬立方米淡水,其後協議不斷修訂,每年的供水量亦不斷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