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憂非法取用電腦罪遭濫用 政府否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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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5-06-02 00:52

撰文: 無綫新聞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討論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行的適用範圍。有議員質疑,早前有人在網上發表和政治有關,但涉嫌帶恐嚇的言論被檢控,質疑條例被濫用。當局回應指,有關的定罪率達八成半,認為沒有濫用。

民主黨劉慧卿質疑:「為何會叫『網絡生豬肉』?就是因他們(警方)用來處理在網上,例如你們認為好激烈、好偏激的言論,亦都不是涉及未經授權進入電腦,或亦不是不誠實意圖。」

保安局副局長李家超則回應所謂濫用指控不正確,且不與事實相符:「法庭就是最好把關,例如有一個案件,有個人把某人的個人資料(放)上網,然後散播稱會襲擊他本人及家人,難道我們容許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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