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入稟向梁國雄等索償逾1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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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5-06-03 22:43

撰文: 無綫新聞

星島新聞集團入稟高等法院,向上月集團舉辦校際辯論比賽期間搗亂的立法會議員梁國雄等三人,索償最少一百五十七萬五千元。

原告是《星島日報》及《英文虎報》的出版商,入稟狀指當日於灣仔舉行的校際辯論比賽有過萬名學生參與,社民連立法會議員梁國雄、人民力量成員譚香文及譚得志,在現場造成騷亂逾半小時,阻礙其他人觀賞活動。聲響令在場人士聽不到評判發言,亦導致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要提早離開,未能完成演講或者與獲獎學生拍照。

入稟狀又指,三名被告行為是有意圖破壞活動,違反隱含的合約條款,造成不合法的騷亂。原告為預備是次活動如布置場地等,動用人力的成本逾150萬元,為活動宣傳等亦花費7萬5千元,要求三人就對原告造成的損害作賠償,並要求法庭頒令禁止三人再現身星島新聞集團舉辦的活動。

而星島新聞集團早前亦已就事件到灣仔警署報案,要求警方展開調查,避免將來有其他任何活動受到不理性的滋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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