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修例改善建築業拖糧 工會:分判惡化問題

即时港闻

发布: 2015-06-07 02:20

撰文: 無綫新聞

政府建議修例規範建造業工程合約付款安排,正諮詢公眾三個月,改善業界「拖糧」情況。

建造業工人被「拖糧」時有發生,建造業總工會指工人往往要向分判商追討兩、三個月才取得薪酬。工會第二副權益及投訴主任何炳德表示:「通常都是大判和二判之間出現問題,之後直接影響了二判、三判、四判的出糧情況。『分判制度』太氾濫,曾經我們工會處理個案,做工程的僱主已經是九判。」

發展局局長陳茂波在網誌提到,2011年的調查顯示建造業界「拖糧」涉及超過200億元,被拖糧最嚴重的是分判商,被拖欠99億元,佔年度營業額約一成二。陳茂波表示,分判商即使完成工作,但承建商仍可用未收到工程合約款項為理由不付款。

當局建議修訂《建造業付款保障條例》,規範工程合約付款安排、設立審裁機制、協助加快處理付款爭議。日後分判商完成工作後可提出付款申索,承建商六十天內要發放中期進度付款,一百二十天內發放最終付款。

建議不包括私人樓宇或設施的翻新、保養和修葺合約,以及五百萬元以下的小型新建造工程合約;建造業總工會希望小型工程也納入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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