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立法會議員認為,政府應該直接發出旅遊警示。旅遊業議會則指,沒有旅遊警示,已報南韓團的市民如果退團,未必能取回團費。
劉先生原本一家九人報了團兩星期後到南韓旅行,最後決定轉去其他地方,但只能取回部分按金,損失萬多元:「『新沙士』你不害怕嗎?我去旅行而已,不是冒險,沒理由去這地方吧。」
美麗華旅行社總經理李振庭稱,上星期起容許南韓團顧客選擇其他旅行團,或保留團費半年,但仍然有市民維持原來選擇:「沒有一個清晰指引的時候,例如有一個團有三十位團友,有十多位退出,只剩下八至十位的團友,我們也只可以出發,這個對我們內部的營運造成混亂。」
康泰旅行社宣布,取消星期二起至本月底出發的所有南韓旅行團,涉及八百人,已報名的顧客可以轉團、保留團費六個月或扣除手續費後退團。旅遊業議會總幹事董耀中表示,不能確保旅客退團可取回團費:「我希望大家都要明白一個健康建議或旅遊警示,並不代表航空公司馬上會退款,有些旅行社要在半年前付訂金或支付全部費用,所以在這個狀況下,的而且確在要求退款時有一定難度。」
公民黨郭家麒不滿政府只是發「旅遊健康建議」:「如果根據旅遊保險的條款,如果保安局發出『黑色』或『紅色』旅遊警示,有一些部分的保險可以(獲得)賠償,取消旅程的損失,但如果政府用一模一樣的用語,而無透過保安局作出旅遊警示,這些旅客是完全沒有任何賠償。」
他促請政府部門做好協調,並向南韓發出旅遊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