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振聰控律師行疏忽 官限時交申索書及訟費

法庭

发布: 2015-06-15 18:49

撰文: 無綫新聞

因偽造及使用虛假遺囑而被判囚12年的商人陳振聰,10年遭稅局追討3.47 億元的物業稅及利得稅。仍在服刑的陳振聰早前透過律師入稟高院,控告曾經代表其處理上述稅務的高李葉律師行疏忽,要求對方賠償。辯方今於高等法院指原告仍未呈交索償申索書,申請駁回訴訟,惟原告律師則回應指已準備好申索書、可即時呈交。聆案官下令原告於下午四時前呈交申索書、及支付辯方約25000元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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