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資炒電話不找數 官判還錢及囚4個月

法庭

发布: 2015-06-15 23:07

撰文: 無綫新聞

37歲已停職的落馬洲分區警員關經豪遊說同胞合資炒智能電話後沒找數,早前被裁定9項以欺騙手段逃避法律責任罪名成立。案件今早於粉嶺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判被告監禁共4個月,及下賠償令,要求被告本月內歸還$38,700予事主陳志成。辯方將會有保釋申請。

辯方指背景報告提及被告自小沒有犯下大錯,亦照顧家人,今次實屬個別事件。被告加入警隊16年,曾獲警務處及國際刑警加許,今次事件留有案底,被告無法再當警察,對他而言已是很大的教訓。事後被告已歸還$55,000予劉姓事主,只是因數目有爭議才未歸還餘數給陳志成。感化官亦認為被告在還押期間,有深刻反省及真誠悔意。辯方希望裁判官考慮被告有意還錢,沒有案底屬初犯,考慮輕判。

裁判官同意被告已將款項全數歸還劉姓事主,及已歸還大部分予陳志成,因此扣減總刑期一個月,九項罪名最後判監4個月。以及就辯方要求,下賠償令要被告本月內歸還餘數予陳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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