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作人佔領時襲警囚4周 准保釋候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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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5-06-16 05:32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男子去年十月佔領期間用水樽投擲一名警員,被裁定襲警罪名成立,判監四星期。被告准以現金五百元保釋,等候上訴。

22歲的音樂唱作人李珏熙被控襲警罪,指他去年10月佔領期間,在金鐘添馬公園用水樽擲中一名警員的背部。他早前否認控罪,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辯方求情指被告初犯,過往沒有刑事紀錄,定期到教會和監獄義教音樂,希望裁判官考慮被告出於政治熱情,作出輕判。裁判官指,被告經審訊後定罪,反映他沒有悔意,考慮到水樽並非大殺傷力武器,判監禁四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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