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5萬旅客曾逾期留港 當中186人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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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5-06-17 03:17

撰文: 無綫新聞

保安局數字顯示,自05年至今年5月,有五萬九千二百幾名旅客曾逾期留港,當中186人獲入境處處長行駛酌情權,批准留港居住。

保安局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查詢時表示,獲入境處發出擔保書,即俗稱「行街紙」,以代替羈留的逾期逗留個案中,留港最短的大概一星期,最長的因為涉及訴訟等特殊情況,留港達十年。另外,入境處共就32宗持擔保書的內地兒童申請入學個案向教育局表示無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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