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監局發通告 須有授權書方可替缺席者交易

即时港闻

发布: 2015-06-21 21:16

撰文: 無綫新聞

地產代理監管局發出新執業通告,規定要有授權書才可替缺席者進行交易。

地產代理監管局表示,今年上半年收到五宗涉及地產代理沒有取得妥當書面授權的投訴。當局發出新的執業通告,規定地產代理處理交易時,要確保缺席的訂約方,如果授權代表進行交易,須出示妥當的授權書,包括已簽名或由律師核簽。另外,亦建議買方或租客,應將訂金直接繳付給業主或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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