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水客活動向警長擲水樽 文員判罰3,000元

法庭

发布: 2015-06-21 22:53

撰文: 無綫新聞

37歲機場男文員參加元朗反水貨客活動時,向警長擲膠水樽被拘控。他在屯門裁判法院承認一時衝動下襲警,並向警長道歉,判罰款3,000元。

案發今年3月31日,被告連家倫向警長擲膠水樽,警長避開後拘捕被告。他在警誡下稱因遭噴胡椒噴霧噴中才擲膠樽,明白會傷害他人。陳碧橋暫委裁判官指罪行嚴重,警員應與其他行業的人士一樣有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若人們不滿意警員的工作便襲擊正執勤的警員令他們恐懼會受襲,影響治安,被告應遭判監,但考慮他初犯認罪及有悔意,加上水樽沒有傷到人,故判其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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