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署:未經註冊從事專業執業 即屬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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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5-06-22 04:50

撰文: 無綫新聞

衛生署表示,私營醫療服務現時由專業醫療人員及醫護機構的相關註冊條例所規管。任何人未經註冊從事有關專業執業,或營辦未經註冊的醫護機構,即屬犯罪。

另外,衛生署稱「醫療儀器」泛指用作診斷、治療或監察疾病及傷勢的器材、工具或設備。

基於涉案中心就涉事儀器醫療效用的聲稱,涉事的「電療儀器」可視作醫療儀器。根據衛生署的紀錄,該「電療儀器」沒有在醫療儀器行政管理制度下表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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