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犯偷拍女性兼藏毒 官判入獄48個星期

法庭

发布: 2015-06-22 20:52

撰文: 無綫新聞

曾有12次案底38歲無業漢李鴻發早前承認於去年9至10月間,在中大和香港不誠實取用數碼攝錄機和針孔相機、藏有冰毒等17項控罪。案件今在沙田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趙芷荺指被告為積犯,法庭已給予多次機會作輕判,而心理報告亦提及被告重犯機會高,考慮到被告有一絲悔意,而且承認多項控罪,最後判被告入獄48星期。

心理報告建議被告接受心理治療,李鴻發則稱自己10年來進出監獄已浪費很多時間,不想再讓父母擔心,會自願接受治療,又會尋求教會的協助。趙官指跟偷拍行為因科技進步而普遍,讓女性尊嚴受影響,亦令公眾嫌惡,根據上訴庭指引,判刑應具阻嚇性;考慮被告有悔意而且認罪後判此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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