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歲的勞工處前助理處長周東山退休後創辦語言中心,被指收受兩客人近九千元學費後未能如期開班,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案件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
被告早前承認其東山語言中心的尖沙咀及銅鑼灣分校於去年一月因欠租遭法院頒令遷出。控方傳召事主曾女士指,前年十二月帶兒子到東山語言中心免費試上普通話堂後,分別購買12堂普通話及西班牙課程,但在一月上完第一堂後,中心職員稱因租約問題,要求曾女士的兒子轉到銅鑼灣分校上堂,或在一月內完成所有課程,曾女士要求退款遭拒,後只上了四堂課程。
另控方傳召另一證人邵守忠,邵指二人相識多年,被告曾多次邀請邵投資語言中心,但遭邵敷衍推託。辯方質疑邵曾口頭承諾投資語言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