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兩間電力公司目前的准許回報率是百分之9.9,消委會研究後建議,准許回報率可降至百分之5至6。
影響電費的「利潤管制協議」2018年到期,政府正就將來如何規管諮詢公眾。兩電獲准有多少利潤是影響電費其中一個因素,現時的准許回報率為百分之9.99,消委會認為可降至百分之5.25至6,較政府的建議更低。消委會策劃及商營手法事務部首席主任熊天佑解釋指:「利潤管制協議,無論公司估計需求是否有錯誤,所有風險都由市民承擔。其實兩電只是代理人,既然是代理人,不是承擔風險,他們獲的補償(回報)不應百分之10那麼多。」
消委會是將現時市場因應經濟周期,向企業作出的百分之7至8補償,亦即「溢價」減一半。因為電力市場並非與經濟周期直接掛勾,再加上兩電現時發行債券的平均息率得出。熊天佑表示:「可能將來的息率會上升,既然將來有這樣一個波幅,這個波幅的成本可能是低或高,不如就用一個較短期的方法解決問題,就是可准許利潤的標準可以每五年調整一次。」
熊天佑補充協議仍應以十年為期,確保兩電長期投資,但回報率降低不等於減電費,只可舒緩加幅,長遠要從源頭開放電力市場。消委會指,假若准許回報率未能降至百分之6或以下,可設節能目標,要求兩電省電到某一水平,間接降低回報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