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國強:港人在港行為只受本地法律規管

即时港闻

发布: 2015-07-02 18:09

撰文: 無綫新聞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表示,港人毋須過分擔心在港行為會受到內地新《國家安全法》規管。

人大常委會通過《國家安全法》,首次有提及港澳的條文。社會關注港人日後一些行為,返內地時會否被定罪。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啟程往北京參加一個司法研究論壇時表示,國安法只是宣示原則:「我相信大家不需要過分擔心,有兩點大家可以考慮。第一,大家看《國家安全法》,整份文件也是一些原則的宣示,可以說是整體國家安全的藍圖。整份《國家安全法》中,沒有訂立到一些新的刑事罪行,所以不會因為觸犯了特別某一條《國家安全法》中的條例,而觸犯了刑事法例。」

袁國強說港人在香港的行為,只受本港的法律規管:「除非法律條文清楚說明,包括或規管境外的行為,若然沒有這些條文,一般只會規管該國家或該地方範圍內的行為,在現時的情況,在香港的行為一般來說是受到香港法律所規管。」

袁國強訪京期間,亦會與國務院港澳辦的官員會面,下星期一返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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