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式司機認無許可證 稱未現金交易不違法

即时港闻

发布: 2015-07-06 07:21

撰文: 無綫新聞

現時部分叫車的手機應用程式會直接用信用咭向乘客收取車資,有提供接載服務的司機承認未領有出租車許可證,但認為只要與客人沒有現金交易就不算違法。

用手機應用程式叫車, 以Uber為例,用家首先要用信用卡登記戶口,之後在手機應用程式選擇出發地,不用多久就會收到司機來電:「好,沒問題,我導航過來。」我們叫了一架七人車,看到擋風玻璃上沒有貼上出租汽車許可證,司機承認是「白牌車」,但他認為整個車程中沒有與客人有現金交易,所有收費都是透過信用卡過數予Uber,所以沒有問題。

被問到Uber有否告訴你是否犯法?出租車司機表示:「Uber說你沒有收現金就沒事。有一百架的士抗議說這樣說那樣,我有聽過,但我只是接指令做事。」被問到是否在經營「白牌車」?司機說:「是,當然是,但做的方式不同。那些公司、那麼大公司,有法律團隊幫你計好數,(出來做都預了捱罵?)政府都管不到,除非司機收現金,那就是他倒楣。」

而當我們表明是記者時司機沒有正面回應,正在提供的接載服務是否犯法。我們坐的車由九龍塘出發到葵芳再去樂富,車費為213元,Uber之後會與司機二八拆帳。租車司機亦指用手機應用程式開工自由度比駕駛計程車大,因為車是自己的,不用顧慮還車時間,又指如果不想上班,關掉應用程式就可以。

有法律界梁永鏗律師指沒有現金交易不代表沒有犯法:「這是完全沒有關係,因為若收錢不是直接收或有其他方法,例如用信用卡,給公司與他合營很容易證實是商業行為。」

他相信若執法人員放蛇,很容易就找到証據檢控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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