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復元朗行動中以水樽擲總督察 候感化報告

法庭

发布: 2015-07-08 20:11

撰文: 無綫新聞

二十歲青年趙國匡今於屯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襲警罪,案件候取感化報告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於8月5日裁決。被告趙國匡涉於本年3月1日『光復元朗』行動中,於青山公路元朗段191號外將水樽擲向總督察李碩倫右大腿,趙嘗試逃跑,終於附近小巷內被捕。

辯方庭上代表趙國匡向受襲警員道歉,又表示趙現於香港專業教育學院就讀社會服務課程,關心社會並熱心公眾服務;事發時情況混亂,趙見李總督察扯住一名少女的背囊肩帶,情急之下才會在未了解事情前就作出魯莽行為。裁判官蘇啟昌認為趙的理念雖好,但任何行動沾上暴力就會令其蒙污,行動前應考慮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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