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進圖案開審 被告曾警誡下認收錢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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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5-07-21 23:09

撰文: 無綫新聞

明報前總編輯劉進圖遇襲案,高等法院早上遴選陪審團、並正式開審。

控方在開案陳詞表示,首被告葉劍華和次被告黃志華,早在去年農曆新年已經開始襲擊劉進圖的計劃。控方指首被告在2月偷去了一輛電單車的車牌,其後又與次被告偷去一輛電單車,準備用作襲擊。控方又表示,兩被告曾在警誡下承認是為了約十萬元而犯案,早在案發前已經開始跟蹤劉進圖,兩人在2月25日曾試圖行動,但劉進圖並無出現。

翌日劉進圖有按習慣路線行動,被告駕駛電單車跟蹤,趁劉進圖在西灣河太康街下車時,次被告從後用刀施襲,斬了劉進圖數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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