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進圖就遇襲高院作供 被告曾認收錢犯案

即时港闻

发布: 2015-07-21 23:24

撰文: 無綫新聞

明報前總編輯劉進圖遇襲案,高等法院早上遴選陪審團、並正式開審。

劉進圖下午到達高等法院準備作供,控方在開案陳詞表示,首被告葉劍華和次被告黃志華早在去年農曆新年,已經開始襲擊劉進圖的計劃。控方指首被告在2月偷去了一輛電單車的車牌,其後又與次被告偷去一輛電單車準備用作襲擊。控方又表示,兩被告曾在警誡下承認是為了約十萬元而犯案,早在案發前已經開始跟蹤劉進圖。兩人在2月25日曾試圖行動,但劉進圖並無出現;翌日劉進圖有按習慣路線行動,被告駕駛電單車跟蹤,趁劉進圖在西灣河太康街下車時,次被告從後用刀施襲,斬了劉進圖數刀。

热门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