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運公司入稟指海關違人權法追討賠償

法庭

发布: 2015-07-24 23:54

撰文: 無綫新聞

一間航運公司入稟高等法院,指海關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向律政司司長追討近億元賠償。

原告是商人秦錦釗旗下的盈高航運,原告在入稟狀指,海關2012年在屯門內河碼頭,無手令下登上兩艘貨船,非法檢走盈高航運,準備替客戶付運的十個貨櫃,貨櫃內裝有三百噸電解銅及電子產品。原告最終和兩名客戶和解,要賠償九千多萬元。

海關至今仍未歸還貨櫃及貨物,原告現追討律政司司長九千五百多萬元損失,另加利息及堂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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