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示威者胸部襲警罪成 團體警總抗議表憤怒

即时港闻

发布: 2015-08-01 21:02

撰文: 無綫新聞

近二十個團體到警察總部請願,抗議早前一名女示威者被指以胸部襲警罪成。

近二十個婦女、學生及社運組織,到灣仔警察總部請願。他們不滿早前一名女示威者參與元朗反水貨客活動時,被指以胸部襲警罪成被判入獄。

示威者手持女性內衣,或在衣服外面套上內衣,以對事件表示憤怒。擔心判決會對性暴力開了壞先例,要求警方檢視男警員,處理女性示威者的手法。

示威並沒有事先向警方申請,警方一度舉起黃旗警告。

示威者針對的案件是在上月底裁刑,暫委裁判官當時指,雖然女被告以胸部撞警員只屬輕微,但她大叫「警察非禮」,令其他集會人士一齊起鬨及擲物,令事態更嚴重,判她監禁3個月15日,被告獲保釋正等候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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