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孚分判商保釋候審 期間不得離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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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5-08-05 22:12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分判商東主涉嫌賄賂屋苑負責監管工程的經理,遭廉署起訴。九龍城裁判法院定於10月初進行審前覆核。

56歲被告莊高靚否認控罪,獲准以八千元保釋候審,期間不得離港。控罪指被告案發時是成興工程公司的東主,亦是美孚新邨第八期翻新維修工程的分判商,涉及五千六百萬元工程費。他被指在去年四月,以六十萬元賄賂監管屋苑工程的經理梁健慰,要求對方寬鬆處理監督工程,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被控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

案件將於10月6日進行審前覆核,裁判官叫被告記下案件資料時,辯方代表律師指被告只有兩成視力。控方預計會傳召七名證人,包括五名市民和兩名廉署人員,並呈上閉路電視及錄音聲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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