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劍華稱警教其對答 被嚴刑盤問官質疑傷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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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5-08-06 21:36

撰文: 無綫新聞

《明報》前總編輯劉進圖遇襲案在高等法院續審。首被告繼續作供,指警方的錄影會面對答,很多都是警察教他講。

首被告葉劍華昨日提到在內地遭公安嚴刑盤問,他指腹部和兩邊面頰均有瘀傷。主控官黎德誠質疑他的傷勢,並展示其照片,葉劍華同意照片上無瘀痕。又質疑他在警誡下曾表示「是收了別人報酬辦事,只負責駕駛,斬人是華仔(黃志華)斬的」,是想求情和將責任推給次被告。

首被告不同意,並強調無說過這番說話,又說錄影會面的對答「很多都是警察教他講」,例如警員問到主腦的問題,「只要答不知道便可」。次被告黃志華作供時透露,自己與葉劍華是好朋友,幾乎每日都見面,經常一起飲酒吃飯。

控方案情指,涉案的電單車車牌板上有黃志華的指紋,他指自己在車房工作,可能出入朋友車房時不小心碰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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