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社會福利署文書女助理登入社署的電腦系統,查閱前男友與他妻子的個人資料,被判感化十五個月。
38歲被告歐陽家敏到東區裁判法院應訊,她前年三月登入社署的電腦系統查看前男友及他妻子的個人資料,早前被裁定十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名成立。
裁判官梁榮宗在判刑時指,公營機構的電腦中存有大量公眾資料,被告在不必要的情況下使用系統查看受害人資料,屬嚴重罪行,又指被告不懂得處理與前度男友的感情關係,認為被告若「早揮慧劍」,及早放手,就不會落得今日的下場,建議被告找另一個。但考慮到被告家庭不完整,缺乏父母照顧,過往三段感情都是「無花果」,養成隱藏自己感情的習慣,案件對兩名受害人的影響不大。
裁判官又指社會上越來越多同「不誠實使用電腦」有關的案件,有關條例已被濫用,認為社署事後作紀律聆訊已足夠,被告在案中並無得益,事件亦可能令被告失去工作,加上感化報告正面,判被告接受十五個月感化,期間要接受心理及精神科醫生的治療,
裁判官梁榮宗說,希望在今次事件後,女事主可以認識多些真正朋友,與他們分享自己的內心世界,處理好自己的情緒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