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連成員佔領行動時阻差辦公罪成判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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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5-08-11 06:35

撰文: 無綫新聞

社民連成員李善芝在去年佔領行動期間涉嫌阻差辦公,罪成被判罰款。

案發在去年10月15日晚上,警方在金鐘龍和道清場期間,李善芝在龍和道近添華道交界的行人路不願離開,被警方檢控阻差辦公。

案件在粉嶺裁判法院裁決,裁判官黃士翔指,警方當時要恢復秩序,驅散集會人士是職務,被告明明清醒及知情下仍不願離去,反而放軟手腳要兩名警員抬走,明顯是增加警員執勤難度,裁定被告罪成,罰款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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