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案結案陳詞 辯方承認報道手法或較誇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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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5-08-20 04:50

撰文: 無綫新聞

洗髮水生產商霸王國際控告《壹週刊》誹謗,索償六億三千萬元的案件,辯方繼續在高等法院結案陳詞。

代表《壹週刊》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繼續陳詞時指,生產商霸王應盡力確保產品質素。事件曝光後,霸王將品牌聲譽受損的責任完全推卸到報道上。余若海強調案中的記者報道前,已仔細查閱科研報告,諮詢並如實引述專家意見,但承認有時記者的報道手法可能會較為誇張。

法官陸啟康指,如果報道牽涉誇大醫學報告或科研結果是否恰當。今次報道指名道姓提及霸王的產品含有害物質,相關做法非常容易引起社會關注。余若海說事件涉及公眾利益,傳媒有必要公開公司名稱。

法官陸啟康強調,案件對將來的調查報道有重大影響,如果標準定得太高,會引起阻攔偵查報道之憂慮。相反定得太低,又擔心令失實報道「攞正牌」,因此必須在言論自由與傳媒責任之間作出衡量。

《壹週刊》一方用了兩日時間仍未完成結案陳詞,要用多半日時間,法官預計星期五下午,才到霸王一方開始陳詞。

《壹週刊》在2010年刊登霸王產品的報道,霸王指報道影響洗髮水銷量,向《壹週刊》索償六億三千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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