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文署署長李美嫦表示尖沙咀星光大道擴建後,營運機構初期應該難以回本,就算未來有盈餘,合約完成後亦要撥歸政府,所以交由非牟利機構負責是合適選擇。
李美嫦指:「相信(過往)真是虧損,因為現時於星光大道內能夠賺取收入的地方空間真的是很小。(未來)除了維修之外,其實有清潔、保安以及樹木護理等各方面開支,其實(計劃營運)所費不菲,我相信(營運機構)財政承擔一定很大,而你若想回本,我想前期來說,根本是沒有甚麼可能的事,所以剛才我亦說這二十年就算有任何盈餘都要歸政府。如果沒任何盈餘,如果有虧蝕時,由(營運機構)負責,對公眾來說,我覺得是相當好的計劃。」
李美嫦又表示,尖沙咀海濱長廊優化計劃交由新世界發展成立的非牟利機構營運,是因為對方有豐富管理經驗,當局亦會監督營運,盡力增加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