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援漢涉偷智能手機囚1年 其女交社署照顧

法庭

发布: 2015-08-26 23:34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男子涉嫌在元朗廣場一間電器店內,偷取客人手袋中的智能手機,被判監十二個月。

30歲、領取綜援的被告黃基福,昨日帶著15個月大、患有先天性心臟病的女兒到屯門裁判法院承認偷竊罪。

辯方求情指,被告的太太在內地照顧四歲的兒子,被告則單獨在港照顧女兒,形容案發當日「連坐車去醫院看病都沒有錢」,又指被告的100元保釋金都是由警員代為支付。

署任主任裁判官周燕珠對被告表示同情,不過無論情況有多不幸,法庭都要向公眾發放正面信息。判被告監禁12個月,他的女兒將交由社會福利署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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