腳踢頭撞立會鋼門現凹痕 網媒記者認罪候判

法庭

发布: 2015-08-27 23:43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網媒記者用腳踢及頭撞向立法會鋼門發洩,令鋼門出現3厘米的凹痕。他承認一項刑事損壞罪,案件押後判刑。

24歲的被告陳美琪,被控一項刑事損壞罪。他被指在去年除夕,用腳踢及頭撞向立法會綜合大樓地下一道鋼門洩忿,令鋼門出現3厘米凹痕。被告承認控罪,指當時是一時衝動,並非有心挑戰任何權威。

辯方求情指,被告是天晴新聞的記者,並非佔領運動參與者。他自七歲起有精神問題,須定時服藥。案件押後至下月十一日判刑,須等待感化官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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