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屯門反水客行動中,兩名涉嫌襲警及阻差辦公的學生被裁定罪名不成立,法官又批評作供警長不盡不實。
被告包括16歲的中三學生郭賀彬、以及理工女大學生陳明鳳,辯方呈上獲作供警員確認的影片,但該警員強調陳明鳳意圖拉走郭賀彬是在片段拍攝前發生。裁判官反覆觀看後表示,郭賀彬遭警長捉住後並無反抗,而且被從後用手搥打;期間另一被告陳明鳳一直沒有站在前方,亦無拉扯動作。裁判官又批評警長作為小隊隊長,竟聲稱只知有人聚集、但不知原因是不盡不實。
另一女警則供稱目擊陳明鳳拉扯疑犯郭賀彬,上前警告或涉嫌阻差辦公,直至對方放手離開約半分鐘。裁判官又對兩名警員不約而同供稱事發半分鐘感到奇怪,但片段顯示只有約5秒,質疑憑主觀判斷時間未免失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