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民被要求上庭受驚 疑濫申訴泛民「認衰」

即时港闻

发布: 2015-09-02 07:19

撰文: 無綫新聞

有市民指收到法庭通知,要求出庭確認選民地址證明,質疑有人濫用選民登記的申訴機制。提出申訴的政黨承認可能是過分憂慮,願意撤回反對申請。

有選民近日收到選舉事務處和法庭信件,指有人反對其選民登記,要求數日內提交地址證明、更要出庭聆訊。林婆婆是其中之一,她說住在石蔭邨八年,一直沒有搬過:「我從來甚麼也沒有做過,但無故寄信給我,我真的很害怕,害怕到吃也吃不下。」利女士就住了十四年:「無端收到法庭裁判署,(驚)說要告我們報假地址,這麼多年來我們真真實實,確實在這裡住。」

民建聯指收到邨內13位選民投訴,該黨議員陳恒鑌質疑選舉事務處沒有查核反對個案:「選舉事務處其實是否應該有一個客觀的標準,去評核投訴人的投訴是不是一個合理的投訴呢?」

有聆訊通知書上列明上訴人是民主黨副主席尹兆堅,他不回應是否有疏忽,但願意協助有關選民:「我會寫回一份撤回通知給選舉事務處,我的申訴若看回事實明顯不是真的、或者我的懷疑是過分憂慮,而不是事實的話,我們應該撤回。」

另外,公民黨在美孚北選區就接近600個選民登記提出反對,公民黨發聲明道歉,承認反應過敏,已經主動撤回400多個反對申請。選舉事務處表示根據程序,反對個案要交由審裁官聆訊裁決,目前處理的個案涉及約一千五百名選民。處方會以電話聯絡,如果選民限期前回覆,即使之後不出席聆訊,選舉登記主任都會向審裁官申述。

選舉事務處表示,如果選民可以證明自己的住址屬實,他的姓名就會被再次納入選民登記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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