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志雲涉收利益案 律政司再提上訴今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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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5-09-08 18:46

撰文: 無綫新聞

無綫電視前業務總經理陳志雲涉嫌收受利益案,律政司上訴,上訴庭第二日開庭審理。

陳志雲到高等法院應訊,案中另一答辯人是陳志雲前助手叢培崑,案件原本有三名被告,區域法院裁定所有被告無罪,律政司上訴,上訴庭將案件發還區域法院續審,但只針對陳志雲與叢培崑涉及09年奧海城的除夕倒數,陳志雲主持《志雲飯局》沒申報而收取報酬的事,區域法院原審法官再裁定陳志雲罪名不成立。

律政司再提出今次上訴,指出原審及續審時,法官認為無綫知道陳志雲主持節目,必定知道他會收酬勞,推論公司默許,裁定構成「合理辯解」,是判決犯錯、也欠足夠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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