叢培崑相信陳志雲獲准 上訴庭:非答辯理由

即时港闻

发布: 2015-09-08 20:50

撰文: 無綫新聞

上訴庭第二日審理律政司就無綫電視前業務總經理陳志雲涉嫌收受利益的上訴案。

陳志雲到高等法院應訊,案中另一答辯人是陳志雲前助手叢培崑,代表叢培崑的大律師黃佩琪陳詞指,叢培崑與奧海城洽商合約參與公開的活動,無綫「上上下下」都知道,而且活動會電視直播。加上若無綫不允許陳志雲收取酬勞,為何不直接吩咐作為員工的陳志雲出席活動,而要由奧海城聯絡叢培崑接洽?

基於這些因素,叢培崑自然真誠相信陳志雲得到無綫的容許或默許。上訴庭副庭長楊振權隨即反駁,指所有行賄及受賄案中,支付賄款的人都不可以以「我以為你僱主准許」作答辯理由,否則所有人都說「我不知所以我無罪」,檢控便不能成立。

热门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