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基本法寫明特首地位 不認為「無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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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5-09-12 06:42

撰文: 無綫新聞

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指,基本法中已清楚寫明行政長官的憲制地位,不認為行政長官是「無王管」。

林鄭月娥表示:「關於行政長官的憲制地位,責任在基本法寫得非常清楚,至於在特別行政區中,行政機關、立法機關和司法機關各自的權力和規限,基本法裡面有清晰的條文,我看不到有甚麼是不清楚的地方。我留意到一些為了批評而批評的人士,有一些無限上綱,張主任的發言指行政長官是『無王管』,他是凌駕行政、立法、司法機關,是不需要守法,我覺得任何有常識的人都不會得到這個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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