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兩報涉藐視法庭 律政司促判較重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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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5-09-15 21:01

撰文: 無綫新聞

壹傳媒集團旗下兩份報章訪問謀殺案被告,報社和兩名前總編輯被控藐視法庭,在高等法院展開聆訊,律政司代表要求判以較重罰款。

兩名被告《蘋果日報》前總編輯張劍虹、以及已停刊的《爽報》前總編輯李彭基分別到高院應訊。

案件涉及前年大角咀夫婦被殺肢解案,兩夫婦幼子周凱亮被控謀殺,在羈押期間,兩份報章派記者採訪,並刊登涉及其犯案動機的報道。律政司控告報社兩份報章時任總編輯、以及兩名記者。兩個總編輯早前承認藐視法庭罪,並表明願意一力承擔責任。

代表律政司的資深大律師翟紹唐表示,被告的做法非常危險,明知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仍指示記者調查,報道包括無呈堂的證據,對審訊不公平,變成由傳媒公審,而不是由法庭審訊。對這種煽情手法需響起警號,擔心新聞自由去得太遠。

他又指,事件是明知犯法而為,不是疏忽。翟紹唐又指,律政司不會要求法庭將兩名總編輯判監,但要求判以較重罰款。法官區慶祥指,案例顯示對報紙的刑罰較總編輯重,而張劍虹已有藐視法庭前科;至於兩名被控的記者,辯方申請撤銷控罪許可,法庭會稍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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