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交往兩個月 社工認非禮14歲女童候判

法庭

发布: 2015-09-20 22:42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註冊社工非禮女童,被告於區域法院承認非禮及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共10罪。法官將判刑押後至10月26日,等待索取背景、心理報告及受害人創傷報告。

23歲的張佳明被控本年1月至3月期間,在馬鞍山一帶及社區中心內非禮當時14歲女童,事件於3月被女童父親揭發。張佳明警誡下承認兩人「地下情」,並已經維持兩個月,但稱交往期間沒有做過犯法的事。

張佳明的律師求情時指,張佳明由祖父母照顧,不知父母是誰,本案令張佳明失去一直夢寐以求的社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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