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人涉衝擊立會案 秘書處指曾要求警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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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5-09-21 19:19

撰文: 無綫新聞

十二人涉嫌去年立法會財委會審議新界東北前期工程撥款期間,衝擊立法會大樓,案件繼續在東區法院審理。

十二名被告包括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等人,他們分別被控參與非法集結及阻差辦公等罪。立法會秘書處助理處長盧思源作供時指出,因應去年6月6日財委會期間,即案發前一星期,有示威者衝入大堂,行管會決定取消案發當天6月13日立法會導賞團及暫停開放立法會食堂。

盧思源表示,6月13日下午開始有示威者拆除示威區鐵馬,他認為情況開始惡化及保安人數不足,行管會主席及內委會正副主席決定請警員到立法會戒備,而當天財委會會議結束後有示威者撞門及嘗試「撬門」,秘書處要求在場警員協助阻止示威者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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