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公屋申請者入稟法院,就公屋配額及計分制提出司法覆核,房委會表示有關個案已經進入司法程序,不便置評。
三名入稟人士目前獨居,輪候公屋4至10年。他們提出的訴訟,主要針對房委會今年二月修訂非長者單身人士配額及計分制,認為脫離現實,會令50歲以下人士喪失入住公屋的權利和機會。
協助他們的社區組織協會幹事蔡耀昌,希望透過訴訟反映現行制度的問題:「他們都已經接近中年,很明顯在可見的將來要他們改善經濟環境,不需要申請公屋機會不大,但有些人等了十年的申請都仍是遙遙無期,可以看到現時公屋輪候的情況是非常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