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去年佔領期間疑將部分警員資料上載互聯網被停職的督察,早前被揭發私人電腦內藏逾270項兒童色情影像及照片。案件本於下星期開審,惟辯方今申請將案件押後至下年3月。法官聽取雙方陳詞後,拒絕辯方申請。
29歲被告施恒被控於去年11月27日在北角警署不誠實地取用一部屬警務處的電腦。另於同年12月1日在半山寓所內管有271段兒童色情影片及3張同類照片。
因案件應要審理最少8天,但代表被告的律師在高院需處理需時半年的案件。法官指案件押後超過5個月,對控辯雙方均不利。法官要求被告再另覓一位代表律師,下星期四再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