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晚上公開南丫海難事故調查報告,報告指沉沒的南丫四號從設計以至檢驗過程幾乎每個階段犯錯,包括沒有發現南丫四號沒有水密門。律政司向家屬表示,不會再起訴其他海事處人員。
南丫海難三周年前夕政府決定全面公開事故報告。主要從三方面調查,包括海泰號和南丫四號相撞情況,導致南丫四號迅速下沉及罹難人數眾多的原因。早前公開的報告內容顯示南丫四號出事後迅速下沉是因為沒有安裝水密門,但為何如此?
報告指船由1995年建造開始,設計、建造至檢驗過程幾乎每個階段都有人犯錯。負責繪劃圖則的公司職員承認,繪圖員將「半格艙壁」描述為「水密艙壁」。圖則交到海事處職員沒有發現圖則有問題,照樣批出證明書。95年11月和96年1月,海事處三位驗船職員先後三次檢查南丫四號的船身,不過都沒有發現船艙沒有水密門。
之後海事處計算船的穩定性時再犯錯,運用錯誤的假設運算令南丫四號沒有水密門的事始終無被發現。專家證人以「非正規」形容當時的船隻監管制度。檢驗和發證明書都無法律依據,驗船主任、督察和批圖則的人大多是工作時口耳相傳。
相信由不同人審批圖則和驗船,是導致南丫四號設計和建造出現誤差的原因。報告批評意外發生時,海泰號船長黎細明在瞭望上犯了嚴重錯失,航海技術水平低得可憐,認為黎細明須為撞船負上主要責任。
另外,報告指上層座椅的固定裝置鬆脫,加上沒有配備兒童救生衣是導致南丫四號乘客罹難的原因。
報告列出專家提出的數十項建議,包括載客超過一百人的船隻在黑夜和能見度較低時,駕駛台除船長外應加派一名瞭望員當值。船上應配備足夠兒童救生衣等。
調查委員會在前年四月已向行政長官提交報告,政府表示,由於當時涉及事故的兩名船長被控告誤殺,為免影響刑事司法程序,政府當時將報告中涉及兩名船長責任問題的內容遮蓋,令查閱報告的家屬不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