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警員涉勒索刑毀囚兩年半 官斥屬嚴重罪行

法庭

发布: 2015-10-01 23:03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前警員涉嫌兩度勒索物業服務公司,以及在升降機大堂淋白油,今日於區域法院審理判囚兩年半。

案件在區域法院宣判,住筲箕灣興東村的45歲被告李國光是前警員,涉嫌兩度勒索佳富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及於升降機大堂淋白油,早前被裁定兩項勒索罪及一項刑事毀壞罪成,今被判入獄兩年半。

辯方呈上多封求情信,指被告出身於警察世家,當年因經歷槍擊事件後調職,對周遭環境敏感。法官判刑時指,勒索是非常嚴重的罪行,而且被告在短時間內重施故技,反映他有計劃、有部署行事。法官考慮到案件不涉及黑社會,對象亦非弱小社群,三項控罪共判入獄兩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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