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林明堂控11前職員及董事 促交還公司財產

法庭

发布: 2015-10-03 01:02

撰文: 無綫新聞

竹林明堂護理安老院上月初疑因董事糾紛,令銀行戶口被凍結,無法支付日常費用及處理院友院費收入,擾攘逾一個星期後才獲解凍。其營運者竹林明堂有限公司日前入稟高等法院,控告11名前職員及董事並就損失追討索償。

原告控告公司前秘書李文光,要求法庭頒令禁止他自稱為公司秘書、法律顧問及公司代表。又控告另外10名人士,包括3名前董事潘小燕、何科新、何桂儀,要求法庭頒令他們於上月召開的臨時股東大會屬無效、並禁制他們自稱為公司董事及公司代表。原告亦要求11名被告交出公司所有財產及文件,包括銀行戶口紀錄及公司董事蘇錦釗的會計賬簿等,以及就損失索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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