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血公民成員拒捕罪成 官︰拒捕理由不合理

即时港闻

发布: 2015-10-05 00:13

撰文: 無綫新聞

熱血公民一名成員在荃灣裁判法院被裁定一項拒捕罪成立,案件押後至本月19日判刑,期間被告需還押。

22歲被告周敏於去年九月一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李飛來港出席政改方案簡介會期間,到會場及李飛所住的酒店附近示威,被控兩項非法集結及一項拒捕罪,他早前承認兩項非法集結罪,今日經審訊後被裁定拒捕罪名成立。

裁判官指警員的拘捕是合法執行職務,被告辯稱當時不知對方是警員,因要尋找丟失的眼鏡才拒捕是不合情理,而當日的錄影片段可見被告在無戴眼鏡的情況下亦跑得很快,故不接納被告的證供。

热门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