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航空公司退還離境稅時疑雙重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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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5-10-14 23:19

撰文: 無綫新聞

消委會調查24間航空公司,有關因旅客未能成行而要退還離境稅的安排,最少三間公司在退還離境稅時,向乘客收取手續費。

飛機旅客離境時,須付港幣120元離境稅,並由航空公司代收。但若乘客最終無坐飛機,根據法例,航空公司必須向乘客退還已繳付的稅項,亦不應收取任何手續費。

消委會向24間航空公司查詢,有15間明確回覆,當中三間廉航表明會向乘客收取手續費。十二間表示不會收手續費的公司中,國泰航空、中華航空及港龍航空,卻在網頁註明退款須扣除手續費。

消委會宣傳及社區關係小組主席許敬文指︰「(政府)一年大約收二十多億元離境稅,付六千萬元給航空公司作行政費,政府已經付了一筆行政費航空公司,講明幫忙收取及有必要的話,退回離境稅。如果航空公司當乘客沒有坐飛機想退款,航空公司要再額外收行政費,我們覺得有雙重收費的嫌疑。」

另外,廿一間航空公司回覆或透過網頁顯示,乘客須在指定時間內主動申請退還已繳付的離境稅。消委會認為航空公司透明度不足,要求業界檢討退款機制,亦呼籲民航處加強跟進未退還離境稅的金額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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