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名警員在去年「佔領運動」期間涉嫌毆打公民黨成員曾健超,七人今日被落案起訴,獲准保釋,下星期一在東區法院提堂。
七名涉案警員早上如期到灣仔警署報到,大批傳媒在場守候。該七人涉嫌毆打公民黨成員曾健超,包括一名總督察、一名高級督察、五名初級警務人員,介乎31至48歲,來自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觀塘警區、九龍城警區及九龍總區刑事部,去年十月中已被停職。
警方表示一名男子投訴,指去年十月十五日,在中區龍和道被多名便裝警務人員毆打,以及在中區警署內被一名便裝警務人員毆打。警方表示,經全面及深入調查,並徵詢法律意見後,檢控七名警務人員合共一項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其中一人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警方重申絕不容許任何警務人員作出違法行為,如有警務人員涉嫌違法,警方必定公正調查,絕不偏私。
七名涉案警員原本因為「襲擊致造成實際身體傷害罪」被拘捕,如果有罪,最高刑罰為監禁三年。現在被控的「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嚴重傷害」,即以任何方式,非法及惡意傷害任何人,或導致任何人身體受嚴重傷害,最高刑罰可判處終身監禁。
案件下星期一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將再轉介至灣仔區域法院審理。而在區域法院審理,最高的監禁刑期單一控罪判監最多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