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公司退離境稅收手續費 民航處指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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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5-10-15 07:06

撰文: 無綫新聞

消委會今天公布一些最新調查,消委會發現有航空公司向未成行旅客退還離境稅時收手續費,指這個做法不合理。

有旅客說根本沒有留意有這種稅,所以亦不知道有得退。他們覺得如果是退款便不應該收手續費,而航空公司也有責任向顧客解釋清楚。

現時乘坐飛機須付120元「離境稅」,是由航空公司代收。但如果乘客未有成行,根據條例,航空公司必須將手續費退還乘客。消委會向二十四間航空公司查詢,十五間有明確回覆,當中三間廉價航空公司表示會向乘客收手續費。十二間表示不收手續費的公司中,國泰、港龍和中華航空卻在網頁註明申請退款,須扣除手續費。國泰航空回覆查詢時就說不會收手續費,會檢討網頁內容。

消委會宣傳及社區關係小組主席許敬文表示:「(政府)一年大約收二十多億元離境稅,付六千萬元給航空公司作行政費。講明幫忙收取及有必要的話退回離境稅,如果航空公司當乘客沒有坐飛機想退款,航空公司要再額外收行政費,我們覺得有雙重收費的嫌疑。」

有市民不滿航空公司收費的做法:「當然不合理,政府給你錢,航空公司又另外收(手續費),好像雙重收錢。」也市民指:「我覺得政府都有責任宣傳一下,告訴市民,其他航空公司都應在我們買機票時,有些條款要清楚說明。」

到底至今有多少乘客未有取回離境稅,涉及款項多少、多收的錢又去了哪裡,消委會指無從得知,促請民航處制定指引,改善航空公司的退稅安排。

民航處回覆指,會審慎考慮消委會的建議,又表示已經去信提醒航空公司,有關退還離境稅的法例規定。如果收到相關投訴和發現航空公司有違規情況,會跟進事件,確保航空公司向乘客退還已繳付的離境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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