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提草案 何秀蘭冀納特首入防止賄賂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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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5-10-20 00:19

撰文: 無綫新聞

泛民立法會議員何秀蘭計劃提出私人草案,將行政長官納入《防止賄賂條例》的規管範圍。

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的前行政長官曾蔭權,三年前捲入涉貪醜聞後,由終審法官前首席法官李國能領導的委員會建議修訂《防止賄賂條例》,將行政長官納入規管。行政長官梁振英上任前承諾上任後會修訂,但至今未有行動。

工黨立法會議員何秀蘭計劃以私人草案方式,將《防止賄賂條例》規管範圍擴大至行政長官。並建議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和立法會主席委任一個三人獨立委員會,行政長官接受利益前要交由委員會審批:「現在法例裡面是沒有規管特首的,但我們會質疑防貪倡廉是不是香港的政策呢?如果這個是香港政策的時候,為甚麼我們只是豁免行政長官一個呢?」

建制派表明不贊成。民建聯葉國謙表示:「我們整體上要規管行政長官,我相信是社會的共識,但去到具體的立法問題上就不是一個簡單的問題,小組的權力來自哪兒呢?這是一個現實,在憲制上的問題。」

根據《議事規則》,議員提出的私人草案,不可涉及公共開支、政治體制、政府運作。涉及政府政策的私人草案須先由行政長官簽署,交上立法會亦要經分組點票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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