鉛水調委會初步聆訊 討論程序及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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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5-10-19 21:02

撰文: 無綫新聞

由高等法院法官擔任主席的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舉行初步聆訊,討論程序和時間表。

聆訊在中環終審法院舊址進行。委員會主席是高院原訟庭法官陳慶偉,前申訴專員黎年是委員,代表房委會、水務署長的資深大律師,四間公屋承建商,水喉工程承建商何標記,水喉匠林德深的法律代表出席聆訊。

委員會批准三名受影響的啟晴邨及葵聯邨居民加入研訊,指三人血鉛超標是受害人,他們由資深大律師李柱銘代表。

主要聆訊在11月2日開始,每日五小時至12月18日放聖誕及新年假,明年1月4日再續,直至聆訊結束。除非有特別指示,聆訊會公開進行。

陳慶偉指已發出15封信件,邀請聆訊參與者提供證供及出席聆訊,又提醒各代表律師聆訊並非法庭上的案件,但會用法律語言。

委員會有權決定證人聆訊的先後次序,規範參與人士的發問時間及重召任何證人作供。聆訊會先由代表委員會的資深大律師石永泰開案陳詞,如果其他人要陳詞,要先向委員會申請。

委員會在八月成立,職權範圍包括確立公屋食水含鉛超標的成因,檢討和評定香港食水現行的規管及監察制度是否適當,並就保障香港食水安全建議,預計九個月內交報告,職權不包括裁定某人是否要負刑事或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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