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綜援老婦瞞售物業得益 押後12月中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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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5-10-21 23:05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領取綜援的81歲老婦隱瞞出售物業的得益,近20年來多領逾四十萬元綜援金,案件押後至12月中判刑。

被告何清獲准以2000元保釋,離開荃灣裁判法院。被告女兒在89年去世,其後將女兒物業出售套現91萬元,但一直隱瞞社署,由95年至去年近20年間騙取43.3萬元綜援金。她早前承認欺詐罪,案件原定今早判刑。

但辯方透露,被告賣樓後的得益,扣除補地價後將餘款分給子女,自己只得11萬。裁判官質疑求情與上次不同,而涉案金額會影響判刑,將案件押後至12月16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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